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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4日上午,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8號審判庭,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正在公開審理,該案件卻成了數十家媒體聚集的焦點。
  法庭上,被告人身著深青色棉襖、灰色褲子的便裝,而不再是以往的“黃馬甲”,不再被要求坐囚籠、戴手銬、剃光頭,被告席上還擺放了紙和筆。
  該案件庭審結束後,河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,從即日起,河南法院將對刑事案件庭審方式進行改革,去除刑事庭審中被告人“犯罪化標簽”。這意味著,在今後的法庭審判活動中,被告人不穿囚服、對被告人不使用戒具、不對被告人設置囚籠、為被告人提供記錄用紙筆、不給被告人剃光頭等將成為常態。
  此外,在日前召開的河南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會上,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透露,被告人能夠與辯護人坐在一起,與公訴人平等地面對法官等庭審格局的變革,也即將在河南法院開始實施。
  給被告人剃光頭缺乏法律依據
  12月2日,河南省高院召開全省法院刑事審判工作會,院長張立勇提出應嘗試改革刑事審判庭審佈局,並去除刑事被告人剃光頭、穿囚服、站鐵籠、戴戒具等“犯罪化標簽”,受到輿論的廣泛關註。
  張立勇在這次會議上坦承,在刑事審判中,讓被告人剃光頭、穿囚衣、戴戒具,坐在囚籠里、站在審判台的對面,明顯處於受審的地位,沒有把被告人和公訴人置於同等地位;從實質上來看,公訴人在法庭上以偵查機關、檢察機關等國家機器為後盾,理直氣壯、底氣十足,其公訴意見法院一般非常重視。而對於辯護人來說,除了一些知名、大牌律師的辯護意見,法院會重視一些,其他一些律師的聲音對法院影響往往微乎其微。
  “在這種失衡的訴訟結構之下,怎麼能夠實現裁判公正,又怎麼能夠不出錯案呢?”張立勇表示,河南趙作海案、李懷亮案的出現,教訓非常深刻,值得認真反思。
  “在司法實踐中,對羈押的被告人剃光頭,在出庭受審時,給被告人帶上戒具,穿上帶有明顯標示的監所馬甲,在庭審活動中讓被告人坐在‘囚籠’中受審等現象較為普遍。”河南省高院刑三庭庭長付保玉說,這就像是給被告人貼上了犯罪的“標簽”,是有罪推定理念的外在表現,是與新《刑事訴訟法》確立的司法理念、原則相違背,也與司法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。
  據瞭解,我國《刑事訴訟法》並沒有規定對被告人可以剃光頭、穿囚服、坐囚籠。公安部頒佈的《看守所條例》、《看守所在押人員行為規範》均沒有規定或要求被告人剃光頭、穿囚服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《關於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》也明確規定“除本人要求外,禁止給在押人犯剃光頭”;最高法2009年7月30日發佈的《關於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審判警務保障規則》明確指出,“在法庭審判活動中,應當為被告人解除戒具;對於有可能判處死刑、無期徒刑等較重刑罰和有跡象顯示具有脫逃、行凶和自殺、自殘可能的被告人,可以不解除戒具”。
  如此來看,在司法實踐中,被告人剃光頭、穿囚服、站鐵籠、戴戒具受審等較為普遍的現象,事實上是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的。
  探索“四方”格局變“三方”
  “我們現在的法庭,可以說是‘一個傾斜的法庭’。”張立勇說,現在刑事審判法庭基本上剝奪了被告人的辯護權,還把被告人放在審判長的對面,被告明顯處於受審位置,原來的“控辯審”三方格局變成了“四方格局”。
  “被告人最有資格為自己辯護了,你一開始就把他們當成犯罪嫌疑人,怎麼實行無罪推定呢?”張立勇說,被告人進入法庭,不是來受審訊的,而是來為自己辯護的。法院只有刑事被告人和罪犯的概念,而沒有犯罪嫌疑人的概念。
  張立勇透露,為了實現庭審控辯平衡,除了不給犯罪嫌疑人剃光頭、穿囚衣,允許他們穿便裝出庭外,河南法院還將開始嘗試和公安局、檢察院溝通,庭審時允許被告人和律師坐在一起,可隨時溝通,並與公訴人席正面相對,分列審判席兩側,改變之前的庭審“四方格局”。
  所謂“四方格局”,即審判台位於法庭正後方,在審判台的左右側分設辯護台、公訴台,對面設被告人席。
  據介紹,這一庭審佈局是根據1985年5月27日最高法、最高檢聯合下發的《關於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審判台、公訴台、辯護台的規定》設立的,其中所體現的刑事司法理念和訴訟關係,與1979年《刑事訴訟法》確立的“職權主義”的審問式訴訟模式是相適應的。
  有人將此佈局形容為典型的“坐堂問案”式,即法官高居堂上,兩側分坐公訴機關、被害人、辯護律師,被三方合圍的被告人孤零零地坐在法庭的正中央。
  “應該說,現行的刑事庭審佈局已經不能適應刑事訴訟法律的發展,嚴重滯後了。”河南省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,從世界各國刑事案件庭審佈局來看,基本上都將被告人席與其辯護人席設置在一起,很少有將被告人席設置在審判台正對面的受審訊位置。
  河南省高院透露的新的刑事庭審佈局:(1)現有的審判台、書記員席設置保持不變,即審判台列於審判法庭正後方,書記員席列於審判台正前方;(2)公訴人席、被害方席並肩設立,列於審判台前方右側;(3)辯護人席、被告人席並肩設立,列於審判台前方左側;(4)控辯雙方席位呈八字形,面向旁聽席;(5)控方申請出庭的證人、鑒定人,其席位列於公訴人席一側;辯方申請出庭的證人、鑒定人,其席位列於辯護人席一側,均面向審判台。
  據河南省高院宣教處負責人介紹,刑事庭審格局的變革,因事關多個部門,牽涉問題較多,河南高院希望能穩妥推進,首先選取被告人危險性相對較小的部分案件先行推進,比如過失犯罪、非暴力犯罪及可能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他刑事案件;先選擇部分基層法院進行試點,在取得經驗之後,再逐步在省內全面推行。
  本報鄭州12月25日電  (原標題:被告上法庭是為自辯而非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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