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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爭風吃醋邀集同夥,假約會真傷人並搶走汽車﹗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fly168-168 〔記者林福來南縣報導〕爭風吃醋邀集同夥,假約會真傷人並搶走汽車﹗ 犯罪嫌疑人黃○如(七十五年次、新化鎮人、無業)、 酒肉朋友黃○鈴(黃○如胞妹、七十六年次、新化鎮人、服務業)、張○雅(七十三年次、台南市人、服務業)、鄭○娟(七十七年次、永康市人、服務業)、許 seo○鈞(張○雅男友、七十五年次、屏東縣人、工)、葉○承(鄭○娟男友、七十八年次、永康人、工)、趙○亞(黃○如男友、七十四年次、台南市人、無業、傷害刑案資料 景觀設計)、呂○龍(七十三年次、花蓮人、工)等八人為朋友關係,於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因爭風吃醋,涉嫌共謀傷害被害人許姓男子後,強盜被害人所有之自小客車,被害人遂向永康警分局報 租房子案。 永康警分局受理後,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圓股林仲斌檢察官指揮偵辦。 經被害人所提供之電話通聯紀錄,查出黃○如等八人涉有重嫌,遂持檢察官所開立拘票,於九十七年七月 G2000二十八日兵分多路前往台南市、新化鎮、永康市等地,將上開八人拘提到案,並擴大偵辦。 警方調查發現,被害人許姓男子與黃○如係路上認識的朋友關係,當中許男有向黃女多次提出要求,要黃女離開男友趙○亞。 再於九十 房地產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凌晨二時許,許男多次撥打電話向黃女為表追求之意電約外出聊天,其男友趙○亞得知許男相約之事,於是夥同黃女等八人前往相約之地點:﹁惟爾康夜市﹂的生鮮超市前見面,  犯嫌黃○如、黃○鈴、張○雅、鄭○娟等四 住商房屋人則分乘二部機車到現場等候,另犯嫌許○鈞、趙○亞、呂○龍、葉○承等人亦分乘二部機車隨後到達,經黃○如確認被害人許男已到場時,通知趙○亞等人進入夜市,許嫌便以徒手毆打被害人身體。 另外,趙嫌、呂嫌、葉嫌則分持掃帚木棒朝被害人身體?澎湖民宿坏插A造成被害人身體多處受傷,許○鈞見狀又強行開走被害人所駕駛之自小客車逃離現場,並將該車停放於永康市大橋創意園區,同夥分持棍棒將該車砸壞,並將車內皮夾拿走後丟棄於大排水溝。 黃○如等八人坦承犯行,並聲稱是為教訓許男多次騷擾,且一直死纏不放,大夥 室內設計覺得許姓男子欠打,才共謀修理他。 警方另於昨天通知許姓被害人到分局釐清相關案情後,並指認嫌犯後,全案依強盜罪嫌將八人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酒肉朋友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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